这可能是北半球最耐读的一本德国民法典教材
民法典 民法 德国 教材
作者: 德国民法总论
2017-11-14
作为一部以体系严谨著称于世的法典,《德国民法典》对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民事法律的理论和实践产生了广泛和深远的影响。但与此同时这也显著提高了入门的难度,尤其对于总则部分的学习,其抽象的概念、提取公因式的立法方式等均给初学者造成了很大障碍。本书是德国学生修读法律专业基础教科书之一,在德国广受欢迎。其所针对的是刚刚开始学习法律的大学生,因此书中包含大量的基础案例、案例解析概述以帮助初学者掌握案例分析的方法。除此之外,书中亦包含许多基本概念的概括性、生动的介绍和阐述等内容,以减轻初学者学习法律的难度。本书是希望初步了解德国民法的读者或者准备去德国进一步学习法律和立志从事比较法研究的学生不可多得的入门读物。

读家推荐

 

于馨淼

 

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这是一本有趣的、生动的德国民法教材,业内人士都知道,将枯燥的德国民法与有趣二字有机结合是多么的困难!

这是一本连德国法学教授们也赞不绝口的专业著作,你必须相信,诸位严谨的、挑剔的德国法学大家们温柔眼光中的毒辣!

这是一本立足于却并不拘泥于德国民法总论的法学著作,它始终开启欧盟法律比较视角,案例启发式层层剥茧抽丝,资深群和入门级均能有所得!

这是一部紧跟时代的神奇作品,你总能在书中找到德国民法最前沿动态和热点!

这是一本立志跳入法律坑、有理想有抱负的你,一定要拥有的入门和升级读物!

 

方新军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

 

知道了不卖弄是一种学术美德,将自己知道的深奥理论以非常清晰明了的语言表述出来是学术功力的最好体现。作为著名的法理学家,吕特斯教授在撰写《德国民法总论》时要言不烦,体系安排特色显著。全书以“权利”作为核心概念展开,相继讨论了权利、权利客体、权利主体、权利主体的法律行为和代理,逻辑关系非常合理。这种体系结构非常贴切地反映了权利概念出现以后,现代民法所出现的范式转变。更加难能可贵的是,吕特斯教授在讨论任何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和法律制度时,均以一则言简意赅的案例引发读者的思考,非常适合初学者进入民法深奥的殿堂。

 

中文&德文版序言

 

中文版序言

 

在德国,《民法典》总则部分构建了民法最重要的基础。其中规定的法律行为学说可以追溯到19世纪诸如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等著名德国学者的理论,由他们在罗马法基础上发展而来。直到今天,德国有关法律行为、契约和意思表示的学说对发展欧洲共同的相关原则仍在发挥巨大的影响。对于在德国学习的学生,法律行为学说位于其学业开端,由此他们将很早地学习抽象的、极为不同的思维方式。德国立法者为1900年1月1日生效的、其总则部分自此鲜有变更的《民法典》挑选了一个非常抽象的结构。所有关于合同订立以及关于表示生效的基础问题,都在《民法典》开篇的总则部分被规定下来,而且适用于《民法典》其他编(债法、物法、家庭法和继承法)。

 

本书不仅仅阐述了德国的法律行为学说,还进一步尝试,使学生从一开始就能基本了解上述规定的意义,以及帮助他们按照很多源于实践的、非常具体的实例不断练习对这些规则的运用。本书在德国属于此领域内学生们最常用的教科书之一,并得到许多教授的推荐。

 

对于中国学生,德国的法律行为学说提供了一个有关教义学上结构的和民法理论基础的、很好的直观范例。鉴于中国民法和德国民法之间传统的密切联系以及中国立法者出台一部带有单独总则部分的、完整的中国民法典的改革计划,也许德国民法具有特别的参考价值。通过与德国《民法典》总则部分的详细比较和讨论,中国学生还可以加深对于民法的了解,这些将有助于他们更好地理解本国法律以及以法律比较的视角看待问题。

 

最后,我要特别衷心感谢于馨淼副教授和张姝博士所付出的巨大努力,正是因为他们出色的德语和专业知识,才使将本书中那些晦涩的法律专业词汇翻译成中文成为可能,也才使本书有机会和广大的中国读者见面。

 

阿斯特丽德·施塔德勒

2016年9月于康斯坦茨

 

原著前言

 

本人十分荣幸,受本书创始人本德·吕特斯(Bernd Rüthers)之托,从第11版起续著此书。新版中保留了那些历久弥新的、富有教育意义的理念,同样亦保留了原著中拟通过本书使初学者及准备国家考试的学生了解私法的政治建构功能及世界观意义上价值基础的基本愿望。从教学角度讲,本书通过增强案例要点解析突出解题思路,使初学者更加容易地掌握案例解析中正确的结构及准确的分析顺序。

 

当今学法之人,必须对在其职业生涯中民法将随着欧洲民法的融合进程可能有所改变的事实做好心理准备。民法典,尤其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见第2节七)部分长期以来一直受到欧洲立法的影响。有关“欧洲民法典”或者至少是“欧洲合同法”的讨论应使初学者有理由彻底地以法律比较的视角审视德国法上的法律制度。在此背景下,本书个别章节亦包含有关欧洲其他国家法律状态和情况的简略比较段落,比如关于《共同框架草案》(Draft Common Frame of Reference)中融合意见的内容。然而本书对这些情况仅做了必要的简短介绍,主要目的在于激发学生对外国法和法律比较的兴趣。这一领域相关的基础知识对处于欧洲范围内不断发展的融合进程中的年轻法律研究者的法律理解和灵活性是必不可少的。

 

第18版对于文本整体内容进行了更新,并加入了较新的判决和文献资料。尤其是纳入了基于2014年6月生效的消费者权利-指令转化而产生的、大量新的《民法典》规定。对于准备国家考试而希望就个别问题深入研究的学生,在前版中已加入了补充参考文献。

 

感谢本人教席的工作人员对本书的严格校对,特别感谢众多读者重要的启发。永远欢迎任何形式的、完善本书的建议。

 

阿斯特丽德·施塔德勒

2014年5月于康斯坦茨